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(法律中介机构-收购重组类)招标澄清与答疑公告

时间:2025-01-09 来源:湘江资产

各投标人:

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(法律中介机构-收购重组类)于2024年12月26日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长沙市政府采购网》、《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》发布招标公告,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〔2025年1月3日24:00〕截止,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:

一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

1、删除第一章 招标公告“3.投标人资格要求”中“且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”及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的要求删除招标文件 第二章  投标人须知 1.4.3 限制投标的情形“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”的要求。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“信用中国”和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的相关要求同步修改。

2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24日上午9:30(北京时间)。

二、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

问题 1:资格审查资料附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在“信用中国”的查询页面截图,但是信用中国检索不到律所,咨询过相关工作人员说律所不在工商部门备案,这个问题请问怎么解决?

回复:已调整详见本《招标澄清与答疑公告》一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

问题2: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附件“机构信息反馈表”是否需要填写,并纳入投标文件(投标文件目录未包含该表)?若应纳入投标文件,应放在投标文件的哪一部分?

回复:招标文件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”在投标阶段无需填写。

问题3:“本项目允许分所参与投标,但同一投标人不允许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”——对于这个,我们制作一个“独立投标承诺书”可以吗?

回复:可以

问题4:“投标人及拟任服务团队律师近3年无犯罪记录、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。(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检索信息查询网页截图(含年度考核信息、行政处罚信息、行业处分信息)”——对于这个我们写一个无犯罪记录、违法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声明+信用中国截图+全国律师执业诚信公示平台截图,就不需要开具司法局和律协的证明了吧?

回复:投标人及拟任服务团队律师近3年(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)无犯罪记录、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,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检索信息查询网页截图(含年度考核信息、行政处罚信息、行业处分信息)或者律协开具的律师无行业处罚的证明之一即可。

问题5: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(法律中介机构-收购重组类)疑问:第三章评标办法--6.2商务技术评审--6律所业绩情况之二(代理诉讼案件数量)中“代理对公业务(金融不良资产业务除外)诉讼(仲裁)案例”请问具体是什么案例?(因不良资产业务一般是尽调为非诉,无胜诉法律文书)

回复:案例包括为信达资产、中信金融、长城资产、东方资产、地方持牌资产管理公司代理对公业务(金融不良资产业务除外)诉讼(仲裁),以及为其他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代理对公业务(金融不良资产业务除外)诉讼(仲裁),上述案例均须取得胜诉法律文书。

、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,应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,其他不变。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,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

责编:陈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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